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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一切险特点

来源: 作者:Lishui 时间:09年07月02日 浏览:

一、       财产一切险:

 
保险责任:
承保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保险标的:
      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产品特点:
(一)保障范围全,列明免除责任,免除责任意外的风险均能得到保障。
 
赔偿限额和保险费: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
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保险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保险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与财产险区别: 财产险是列明责任,同时列明除外责任。
                 财产一切险是列明免除责任,免除责任意外的风险均能得到保障,风险较财产险要广泛,为了更好的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根据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主条款的基础上附加一些对贵公司有利的附加险
 
太平洋保险:李主任(男) 13923766446      QQ99898449       廖主任(女)13543254571     QQ26936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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